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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曝光六起典型食品违法案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数292  更新时间:2014/2/26 8:16:4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2013年该局依法查处的6起典型食品违法案件。2013年,湖北省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194件,结案2832件,移送公安机关16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9个。

  案例一:武汉巨能金匙药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保健食品案

  2012年8月2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2331投诉热线接到群众来电,反映某电台专题讲座播出的“百龄康”宣称能治疗高血压等疾病,怀疑产品有问题。

  经查“百龄康”即“金匙降脂灵胶囊”,为武汉巨能金匙药业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2011年12月8日,武汉巨能金匙药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委托武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工“金匙降脂灵胶囊”147件,货值金额为808500元。武汉巨能金匙药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金匙降脂灵胶囊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武汉巨能金匙药业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武汉华凯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不按法定条件、要求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案

  2013年6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华凯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行为进行约谈和行政告诫,并对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2012年3月初,武汉华凯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保健食品“长祥牌华凯银杏茶”,没有在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许可的生产场所进行生产,而是擅自委托武汉某药业有限公司和武汉某茶叶有限公司进行加工,并交由其经销商送至另一家公司进行包装,共包装“长祥牌华凯银杏茶”5万袋计5000盒,按9.9元/盒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金额49500元。武汉华凯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不按法定条件、要求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武汉宝龙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福宇鑫牌太美胶囊”案

  2013年7月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一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武汉宝龙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宇鑫牌太美胶囊”问题通报。经查,武汉宝龙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生产保健食品福宇鑫牌天力胶囊、福宇鑫牌天奇软胶囊”,没有许可生产“福宇鑫牌太美胶囊”。2012年7月,武汉宝龙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擅自生产了“福宇鑫牌太美胶囊”(批号为20120701)共48920粒,计250盒,价格24.60元/盒,违法所得6150元。

  武汉宝龙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福宇鑫牌太美胶囊”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武汉宝龙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武汉成世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超许可范围从事集体配送餐饮食品案

  2013年2月,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武汉成世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一个小的家庭作坊里,制作配送盒饭到人才市场、写字楼公司。

  经查,该公司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小型餐馆”,未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许可项目。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制作盒饭的作坊卫生条件极差,没有相应卫生硬件设施设备及盒饭冷链运输车。该公司于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期间,为其他公司非法提供集体用餐配送业务,货值金额达25520元。武汉成世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超许可范围从事集体配送餐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武汉时代联盟品牌策划推广有限公司违法制售假冒保健食品案

  2012年8月24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举报,反映市场上有人通过网络、电话销售“周公汤”等假冒保健食品,并提供了2个电话号码。

  经查,武汉时代联盟品牌策划推广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及保健食品GMP证书等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网络下载保健食品文号信息,自行设计包装盒,以葡萄糖粉为单一原料生产假劣产品冒充保健食品,在公司以网络、电话销售并快递发货,其制假售假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及合法公司的权益。2012年5月9日至2013年1月29日,该公司共违法生产“陈林记周公汤奇润牌杜仲冲剂”、“藏三蒸蒸肺汤奇润牌杜仲冲剂”、“妈祖辰时茶奇润牌杜仲冲剂”等3种产品销售金额总计17035元,货值金额19604元。武汉时代联盟品牌策划推广有限公司违法制售假冒保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武汉时代联盟品牌策划推广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黄石红秀香辣蟹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2年4月11日,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黄石红秀香辣蟹火锅店的火锅底料进行监督抽检。6月1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黄石红秀香辣蟹火锅店的火锅底料样品中检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该案挂牌督办。在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2013年11月4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作出判决:黄石红秀香辣蟹火锅店主要犯罪人员丁红兵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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