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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被指缺乏顶层设计 政府力推共有产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点击数1462  更新时间:2014/3/4 10:36:3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当前住房保障需求矛盾比较突出的是城市中等收入偏下的“夹心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拥有北京市户口的徐亮,早在2011年6月就获得了海淀区两限房配售资格。但在近3年的漫长“轮候”中,至今一房难求。

   这期间,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不断推陈出新,主打产品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到公租房,再到2013年底刚推出的“新宠”——自住型商品房。各类保障房名目日渐增多,住房保障之网貌似越织越密,但类似徐亮这样的“夹心层”,还是沦为了“漏网之鱼”。

   “十二五”期间,中国计划新建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这两个施政目标均对位于一个住房保障原则——应保尽保。

   如何完成这一宏大命题?接受《财经国家周刊》采访的诸多业内人士意见趋于一致:当前住房保障面临的关键问题,仍是制度建设,“重开工、轻管理”导致的住房保障“漏网”现象,仍须着力化解。

   有专家建议,在“十二五”的后两年,决策层应该全面梳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总结地方实践经验,构建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漏网的“夹心层”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介绍,“十二五”前三年,全国保障房开工建设超过2500万套,基本建成约1500万套,在整个“十二五”期间,完成开工3600万套的任务是比较有希望的。

   但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解决住房“刚需”仍任重道远。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处处长、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住房保障委员会秘书长赵路兴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近几年,对最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的目标基本上已经达到。当前,住房保障需求矛盾比较突出的是城市中等收入偏下的“夹心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上文提及的徐亮,就是中等收入偏下“夹心层”的典型代表。

   “海淀区从2010年到2013年底保障房只摇过一次号,998套房源,还是从朝阳区调配过来的,区内基本没有两限房地块供应。”徐亮说,在两限房的轮候过程中,海淀区保障性住房政策已转向以公租房为主,但对于他而言,一是公租房没有产权无法解决其孩子落户口问题,二是在朝阳区工作的他跑到海淀区较偏远的地带去租略低于市场价的公租房,在时间成本上也不合适。虽然保障房审核标准一直未变,但房价却一涨再涨。新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价格已高达2.2万/平方米。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以往住房保障缺乏顶层制度设计,是导致目前保障房建设出现各种问题的关键所在。一味地追求完成任务而层层分解,导致过往几年中,保障房在建设、分配、管理、退出等环节,出现了“移花接木”、“先私后公”、“偷工减料”等种种乱象。

   赵路兴认为,比起追旧账,更为重要的是梳理已经出现的问题,尽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完善住房保障的供应体系,努力化解已经出现的各种问题,防控老问题继续积累、新问题再滋生。

   力推共有产权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住房保障除了面临“夹心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外,还面临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

   比如住房保障供需失衡、分布不均的问题。有知情人士说:“一些县级市的房价只有两三千元每平,买不起房的人口没那么多,但每年也承担千八百套的任务,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个保障对象对应6、7套保障房的现象。”

   在赵路兴看来,解决当前住房保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此举同时可解决廉租房的退出难题。

   二是积极探索实现共有产权。共有产权可以促进劳动人口进城落户,还能够实现政府资金良性循环。

   三是制定差别化的供应模式。一线城市及二线重点城市房价很难下降,“十三五”期间,住房保障的重点应转向一线和二线重点城市。

   四是深入研究公租房可持续运营模式。包括准入退出、资金平衡等,完善总结地方经验迫在眉睫。

   五是解决棚户区改造中小户型规划设计欠缺的问题。本届政府提出2013~2017年建设1000万户棚改房,主要面临资金问题和规划设计问题。

   前述思路实际上也是住建部的政策部署。2013年12月8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将着力推进两项具体工作:一项是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对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另一项是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

   同时,有消息显示,为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住建部已经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方案,在3月底之前上报住建部备案。政策方案须对“引入民资”关键领域的问题,比如“引导、鼓励、奖励和优惠政策”、“配建、代建回购的制度性安排”、“工程质量保证机制”、“信贷、金融和财政扶持手段”、“民间资本的进入标准、方式”等,进行详细的规定。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共有产权房模式有可能最终呈现在正在修改送审稿阶段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中,成为中国中长期的基本住房保障模式。

   北京市政府也表示,新近推出的“自住商品房”也是“共有产权性质”。

   但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一位大型房企的主要负责人则表示,对于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地块采用招拍挂出让的模式不看好,认为企业存在开发风险,模式可持续性存疑。

   “纵观全世界,哪一个国家保障房搞这么多概念?实际上还是我们对于人口总量、城市容量、资源分配等缺乏前瞻性的分析和制度设计,只能跟着屁股后边追,狼狈不堪。”该负责人认为,当前住房保障出现的问题与公共资源的非均等化配置也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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