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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山东开始逐步取消大气污染行业排放特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点击数880  更新时间:2014/3/5 11:33:16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user5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自3月1日起,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炉窑5个行业的工业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必须执行“新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行业排放特权在我省开始逐步取消。

  所谓“新标准”,是指我省去年5月底发布的《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火电、钢铁工业、建材工业、锅炉、工业炉窑5个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与现行国家标准相较,这一系列新标准均不同程度加严,且延续了我省流域治污时“分阶段逐步加严”的思路。除排放限值加严,有些行业还增加了污染控制因子。这一系列新标准自去年9月1日起实施,实施之初给予企业半年整改治理期限,即自今年3月1日起,相关工业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必须执行新标准限值要求。

  据匡算,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五大行业创造30%的工业增加值,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却占90%以上。而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倒逼污染行业转调、工业企业有效控制污染排放强度、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关键措施。

  据悉,省环保厅现已部署对各地执行新标准和依法行政情况组织现场抽查,并将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对生产工艺特殊或承担重大民生工程的超标排污企业,暂时不能停产治理的,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采取的临时减排措施和时限,经市环保局核实后,报省环保厅审查批准,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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