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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包成分未标注 超市先赔五千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491  更新时间:2014/3/21 8:20:2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周先生近日在永辉超市鲁谷店和小红门店购买一批行李箱,但其成分一栏并未明确标注,不符合法律规定,周先生据此要求退一赔一。前天,永辉超市总部负责人刘先生出面,承认问题并替生产商先行赔付5000元。

  周先生向北京晨报记者表示,自己从永辉超市买到一批问题行李箱,“单从外观看,根本看不出毛病,但这些箱子标牌却没有标注成分。”记者注意到,在这款骏仕箱包的标牌上,主要材质一栏后显示多个成分,每个成分前都有一个小框,但没有一个小框是被勾选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主要成分等有关情况。“正常情况下,箱包含哪些成分,都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周先生说。

  在永辉超市鲁谷店和小红门店周先生一共购买近20个箱子,价值6000多元。因为购买时间发生在3月15日新“消法”实施前,周先生找到超市,提出退一赔一要求,超市方面又联系到福建生产商,但厂家坚持箱子没问题,拒绝赔付。

  永辉超市总部公共事务部负责人刘先生出面解决,他坦言,按照相关规定,成分一栏肯定要明确标注。“作为销售商,我们进货时厂家能提供商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证件,现在出了问题,我们也得追究厂家责任。”刘先生称,虽然厂家拒绝赔付,但永辉超市本着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的态度,会先行赔付。双方经过协商,最终,永辉超市赔偿周先生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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