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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制度酝酿重大调整:仅能用一次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数1574 更新时间:2014/3/26 11:33:4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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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日前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两个文件内容显示广州公积金贷款趋严:对于符合广州购房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如果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不予贷款;此外,贷款额度也有所收窄。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未来在广州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一次。 二次贷款喊停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公积金年度发放额度、个人贷款额度、个人贷款期限,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施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发放额度按月实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房款时,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 对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条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应具有中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对于广州市户籍,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广州市户籍的,申请时应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不予贷款,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不予贷款。这也意味着,公积金贷款只可使用一次。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这一办法施行,对于此前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房,打算换房以改善居住条件的居民影响比较大。根据此前的规定,还完公积金贷款半年后便可以再次申请到贷款。而如果新的实施办法开始奏效,这种情形将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购房。 贷款额度趋紧 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取“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限额”、“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三项额度中的最低值。 贷款最高限额为,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比例根据家庭购房套数、所购住房建筑面积确定。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3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按以下两项的最低值计算:一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同时贷款年限加上楼龄不得超过35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 据了解,目前广州在执行公积金贷款时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较为宽松,比如以夫妻一方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卖掉再购买二套房的,在夫妻一方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另一方还可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新标准则更为严格,对于家庭购买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通知(征求意见稿)指出,家庭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通过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及银行通过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认定家庭房产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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