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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住建局简化公租房申请流程 | |
作者:张峰 赵丽霞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1924 更新时间:2014/3/31 11:10:1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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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在惠城中心区有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和无房职工可直接向市住建局申请公租房,无需再经历到居委会提交申请环节。近年来,在惠工作的外地务工人员被纳入到惠州市公租房为主体的保障房制度体系。但在配租过程中,他们并不享受公租房租金补助,繁琐的审核收入环节显得多余。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住建局开展了三批惠城中心区公租房的配租工作。在配租过程中有异地务工人员反映,他们并未享受公租房租金补助,但在申请程序上,却还是必须和低保群体一样,先向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然后经民政局、房管局等部门审核收入后,才能到达真正配租的住建部门,在审核收入这一环节显得多余。 为优化申请程序,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服务水平,市住建局采纳群众意见,出台新措施。从今年3月起,在惠城中心区桥东、桥西、河南岸、龙丰、江南、江北、小金口办事处辖区内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后,该局将对申请人的户籍、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再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和个人材料交市房管部门,由市房管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在规定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审查意见反馈市住建局,审核合格后,即可办理公租房入住手续。 市住建局进一步表示,对于各社区居委会已经受理的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作人员的公租房申请材料,可直接转交给市住建局,申请条件依然按 《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此外,市住建局还表示下一步将考虑优化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程序,提供更为高效和便捷的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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