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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布食品农药残留新标 基本接轨国际标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点击数1007 更新时间:2014/4/1 8:15:5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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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8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联合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这一农药残留新标准比以往更加严谨,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 据了解,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指标,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标准新增加了65种农药、43种(类)、1357项限量指标,不仅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也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品种。 其中,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多发、易发问题,新标准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水果农药残留限量增加473项,蔬菜(包括食用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增加431项。 值得一提的是,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共有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所有限量标准都向世界贸易组织(WTO)各成员国进行了通报,接受了各成员国的评议,并对所提意见给出了科学、令人信服的解释。 据了解,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都是根据农药毒理数据、我国农药残留田间试验数据、我国居民膳食消费数据和国内农产品市场监测数据,经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后制定的。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社会公众、农产品生产和进出口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行业部门的意见。 新标准将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2012年颁布实施的《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