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欧盟发布关于减少食品中镉含量的建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点击数1189  更新时间:2014/4/17 10:32:53  文章录入:user5  责任编辑:hguang8379

  2014年4月8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14/193/EU号关于减少食品中镉含量的委员会建议。
  2009年1月30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采纳了新的每周允许摄入量(TWI)­­——2.5 μg/kg体重,欧洲国家的平均膳食暴露接近或稍稍超出了这个值,有些人群可能达到了两倍。
  膳食镉暴露的主要来源是谷物和谷物产品、蔬菜、坚果和豆类,含淀粉的根菜或土豆,肉及肉类产品。检出镉浓度最高的食品有海藻、鱼和海鲜,巧克力和特殊膳食用食品以及菌类、油籽、食用内脏。
  2001年欧盟已制定了一系列食品中镉的最大限量,包括谷物、蔬菜、肉、鱼、海鲜、内脏和膳食补充剂(译者注:(EC) No 466/2001已被(EC) No 1881/2006取代)。根据最近欧洲食品安全局的结论,婴儿食品和巧克力/可可产品中的最大限量将很快被采纳。现有的某些最大限量也可能被降低(例如谷类、蔬菜、土豆)。
  食品中的镉含量高低差异很大,委员会认为立即降低限量难以施行。委员会建议:
  (1)成员国应确保农民和食品经营者逐步实施可用的缓解措施减少食品中的镉含量,特别是谷物、蔬菜和土豆。这包括通过有效途径向农民和食品经营者交流和促进已知的缓解措施。
  (2)成员国应确保在需要进一步的知识来确定适当的缓解措施时, 开展调查/研究以填补这些知识空白,如对某些作物或在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
  (3)成员国应定期监测缓解措施实施的进展,收集食品中镉含量的发生数据。成员国应确保:
  ²定期向欧洲食品安全局提供检测结果,编辑成一个单独的数据库;
  ²2015年12月向欧洲委员会提供执行该建议的进展报告,并最迟在2018年2月前提供一个最终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应特别注意那些镉含量接近或超过最大限量的情况。
  (4)采样和分析应依据(EC) No 333/2007号法规,该法规指定了食品中铅、镉、汞、无机锡、3-MCPD和多环芳烃含量的官方控制的取样和分析方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