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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明胶新国标”6月1日正式实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查询网  点击数611  更新时间:2014/5/12 9:20:1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摘要:在央视报道后,经工业有害物处理过的二层皮、三清皮目前以几百元/吨的价格大量销售至山东省,而“食用明胶新国标”将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在北京南郊大兴区瀛海镇工业园中,“三元食品”的红色标志格外醒目,大路两侧相对而立的现代化大楼是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元股份”)的行政总部和生产基地,畅销市场的奶制品从这里发往北京及华北地区的各大超市甚至街边小店。

  三元股份的乳制品早在2007年即通过ISO22000等四大管理体系审核,并于2009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于2014年4月的采访中,三元股份的研发部负责人却讳谈一家供货商。

  这家供货商的名字在2014年3月15日为中国公众熟知,即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明胶暗影”曝光嘉利达苍南明胶有限公司(下称“嘉利达苍南”)涉嫌使用制革厂工业下脚料制造食用、药用明胶,这种下脚料呈碎条块状,是经过硫化钠等工业有害物处理过的制革垃圾。雅客、金冠、蜡笔小新等知名糖果公司牵涉其中。

  节目播出的视频显示,嘉利达苍南的原料库房中堆积着大量灰黑色的动物皮碎块,央视称,该公司销售给各大食用、药用企业的明胶即由此生产而来。

  面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多次明确提问,三元股份酸奶研发部门负责人宋女士,始终不愿承认曾经使用过嘉利达苍南生产的明胶。

  然而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获得的证据显示,三元股份在2013年至2014年初向嘉利达苍南采购大量明胶,将其添加至三元酸奶的多个系列产品中。而嘉利达苍南的部分明胶原料,则来自河北省辛集市制革工业区。

  目前,暂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三元股份生产的酸奶中添加的明胶来自制革厂工业下脚料,但也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

  十年前,使用经工业有害物处理的制革厂下脚料生产明胶,曾受到卫生部门的坚决查处,但随着相关行业规范及国家标准的修改,企业开始“名正言顺”地使用价格低廉的制革垃圾,而卫生部门的查处销声匿迹,其背后的推动力来自哪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现行及即将发布的诸多规定发现,食用明胶相关法规条例存在差异和模糊地带,众多明胶生产企业参与制定了这些规范、标准,难免代言自身利益。

  在食用明胶原料的选择上存在出口、内销两套标准,出口严格、内销宽松。浙江省质量监督局规定,出口明胶的原料必须来自新鲜动物皮,而内销产品则可以按国内标准使用二层皮、三清皮等制革工业下脚料。

  截至发稿,对于使用制革下脚料是否存在安全风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诸多权威专家甚至国家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均未能做出明确答复。

  2014年6月1日,“食用明胶新国标”即将正式实施,食用明胶生产厂商或将允许采购制革厂工业下脚料,而对于其中是否蕴藏安全风险,仍存争论。

  三元“避讳”嘉利达?

  采购嘉利达苍南明胶产品的为北京三元乳业有限公司和山东三元。

  记者掌握的多份材料显示,嘉利达苍南在2013年至2014年初多次发货给三元股份,总量达到2万多公斤。

  例如,其中两份单据显示,嘉利达苍南在2014年1月和2月发货给山东三元共计2850公斤;2013年3月5日,北京三元乳业有限公司从嘉利达苍南四次购进食用明胶6000公斤。

  如果按照三元股份研发部负责人宣称:酸奶中明胶使用比例为千分之二左右测算,则2万多公斤明胶可生产酸奶至少1000万公斤。

  食用明胶的用途极为广泛,可作为稳定剂、增稠剂、冷冻食品改良剂、肉制品改良剂、饮料澄清剂等添加剂普遍用于乳制品、糖果、冰淇淋、罐头和饮料等食品中。

  事实上,在家中制作酸奶无需加入任何添加剂,因为制好的酸奶可以马上食用。但在工业生产中,产品需经过多个设备管道及运输过程,已成型的酸奶往往散碎,添加明胶则可以防治乳清析出并确保产品的稳定成型。三元股份研发部宋女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酸奶中加入明胶主要起到稳定剂的作用。”

  三元酸奶至少包含大果块、中华尚品、美味坊、北京老酸奶等十大系列40多个品种。三元股份研发部负责人宋女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除雪凝系列的茯苓酸牛奶和‘白袋儿稀’(注:中华尚品系列)等产品外,三元出产的大多数酸奶中均添加了明胶。”

  如果这种稳定剂的生产厂商遵循严格的原料把关及质量控制,食用明胶有益无害。

  “目前来说,没有使用(嘉利达苍南)……不清楚用没用。我们使用的是法国罗赛洛公司的明胶……应该有一些备用品牌。”然而,当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明确问到三元股份的明胶供货厂商是否包括嘉利达苍南时,其研发部负责人宋女士却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但据三元股份市场部经理何小唐称,酸奶研发部对明胶的原料来源应该清楚。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暗访获得,及知情人士提供的更为细致的嘉利达苍南的发货单资料显示,采购嘉利达苍南明胶产品的为三元股份子公司北京三元乳业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三元”)和山东三元乳业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三元”)。

  两家子公司是三元股份在华北、华东地区的重要生产基地,这意味着,其酸奶产品辐射北京、山东、上海、河北、湖南、新乡等多个省市。

  据三元股份2013年年报资料,山东三元是三元股份华东事业部的生产基地之一,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节约成本,新乡三元、湖南太子奶、河北三元、上海三元、北京三元分别与山东三元签署了《购销合同》、《产品购销合同》,相互采购或供应原辅料及产品。而位于大兴区瀛海镇的北京三元生产基地的产品则主要供应北京市场,其中,明胶添加量较多的北京老酸奶系列产品来自山东三元。

  部分原料来自制革厂工业下脚料

  鲜皮原料与制革厂下脚料的采购价格相差三倍。

  明胶供货商嘉利达苍南在3月15日遭到央视曝光,视频显示,该公司的原料库房中堆积着大量灰黑色的动物皮碎块,食用、药用明胶即由此生产而来。嘉利达是一家拥有140年生产经验的德国企业。

  报道播出后,“嘉利达中国媒体声明”称,针对报道中所指的嘉利达使用不适于生产食用明胶和药用明胶的原材料,嘉利达中国对此保留不同意见。媒体转述该公司生产总监林晓光的话称:“(视频中)经过压制成块状、呈白色的是新鲜猪皮,来自全国各地的屠宰场;碎条状的是经过处理的动物皮,来自山东等地的毛皮交易市场。”

  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掌握的相关单据,嘉利达苍南从河北省辛集市制革工业区和无极县采购经工业有害物处理过的制革厂下脚料。

  例如,其中一张单据记载,2014年1月17日,嘉利达苍南进货产品:牛皮块;数量:4万公斤;生产单位地址:辛集市制革工业区;目的地: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承运人:无极县鹏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此外,在央视视频中,嘉利达苍南的一位工人也证实其部分原料来自制革厂。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采购经工业有害物处理过的制革厂下脚料,是食用、药用明胶行业内的普遍现象,与未经工业处理过的新鲜动物皮张相比,制革厂下脚料的价格极其低廉。

  罗赛洛苍南明胶有限公司董事长、政协温州市委员会常委张汉鸣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购鲜皮原料,包括运费、冷冻冷藏费及采购费每吨成本在5000元左右。”

  但据记者了解,制革厂工业下脚料的采购价格平均仅为1000多元/吨,两者相差三倍左右。

  三元股份从嘉利达苍南采购食用明胶,嘉利达苍南明胶的部分原料来自制革厂工业下脚料,虽难以直接证明三元酸奶中一定使用了由制革垃圾生产而来的明胶,但此中嫌疑却难以排除。

  内销、出口执行两套标准

  食用明胶标准容易造成生产厂商在采购原料中的模糊行为。

  食用明胶厂采购制革厂工业下脚料的做法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媒体转述嘉利达苍南生产总监林晓光的说法,“嘉利达所用的经过处理的动物皮,是国家标准规定允许的、鞣制之前的动物皮。”

  记者发现,目前沿用的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GB6783-1994)(下称‘食用明胶老国标’)”并未对明胶的原料做出明确规定;而原卫生部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5】535号)(下称‘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食用明胶的原料)可以使用制革鞣制工艺前,剪切下的带毛边皮或剖下的内层皮,俗称为毛边皮、二层皮、三清皮等生皮。

  业内人士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规范中提及的二层皮、三清皮就是制革厂的工业下脚料。”这意味着,嘉利达苍南的明胶原料符合食用明胶的相关规定。

  同样入口的药用明胶标准却多出了一条与食用明胶标准不同限制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药用明胶(QB2354-2005)”规定,药用明胶的原料不应来自于经有害物处理过的加工厂。而生产食用明胶的厂商往往同时生产药用明胶,并且制革厂工业下脚料是经过有害物处理过的。

  北京制革厂一位老工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毛边皮是整张鲜皮剪下的边角料,可以算作鲜皮,但二层皮、三清皮是经过硫化碱等处理过的,硫化碱可以使皮张增厚、脱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硫化碱的化学名称为硫化钠,用于染料硫化剂、金矿溶出剂、脱毛剂、电镀锌和金属处理,也常用于纺织、颜料、橡胶工业等。结晶硫化钠为强碱性腐蚀物品,与酸类发生反应后,散发出剧毒和易燃的硫化氢气体,与皮肤和粘膜接触时有极强的刺激性和腐蚀性。

  不仅仅是食用明胶和药用明胶在标准上存在差异,事实上,食用明胶本身的标准也容易造成生产厂商在采购原料中的模糊行为。

  与“食用明胶老国标”相比,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底颁布并将于2014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添加剂明胶(国家标准)(GB6783-2013)(下称‘食用明胶新国标’)”增加了原料要求的规定,“可以使用的原料:制革鞣制工艺前,剪下的带毛边皮或剖下的内层皮(注:即毛边皮、二层皮、三清皮);禁止使用的原料:经有害物处理过或使用苯等有机溶剂进行脱脂的动物的皮、骨、筋、腱和鳞等。”

  然而,对于“食用明胶新国标”中的原料规定,有业内专家大惑不解:可以使用的原料包括二层皮、三清皮,二层皮和三清皮是经过硫化钠等工业有害物处理过的制革下脚料,但又规定,经有害物处理过的动物皮是禁止使用的原料。这两条规定存在明显的矛盾。

  更为严重的是,食用明胶的原料要求在内销与出口时,存在两套标准。内销宽松、出口严格。

  以食用明胶出口大省浙江为例,浙江省质量监督局发布的“出口食用明胶检验规程”(DB33/T515-2004)第四条“原料要求”中规定,“供生产出口食用明胶的原料(皮、骨、腱等)应来自经注册登记的屠宰厂,并具有兽医卫生检疫合格证书。”

  也就是说,出口食用明胶的原料只能选用新鲜的动物皮等,而销往国内的食用明胶原料则除鲜皮外,还可包括经工业有害物处理过的二层皮、三清皮。

  浙江省质量监督局在“出口食用明胶检验规程”的“编制说明”章节中,提到修改该规程的原因,“国外对出口食用明胶的检验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的GB6783-94(注:食用明胶老国标)已不能满足出口食用明胶检验检疫工作的需要。”

   不仅仅是原料规定存在出口与内销的差异,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在食用明胶成品检验标准中同样存在出口严格、内销宽松的规定,如重金属镉、汞、亚硫酸盐还原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中国的“食用明胶老国标”没有规定,但欧盟对上述四种物质均有限制;又如,二氧化硫我国标准为小于等于150ppm,而欧盟标准为小于等于50ppm。

  安全风险存疑

  无法得到“不会存在风险”的明确答复。

  使用经工业有害物处理过的二层皮、三清皮生产食用明胶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媒体转述嘉利达苍南生产总监林晓光的表述,“从皮革行业本身的工艺流程来讲,动物皮要经过硫化钠和氢氧化钙的处理,硫化钠确实是工业级的产品,但是将处理过的动物皮作为原料购入后,通过水洗、离子交换等生产控制环节,最后生产出来的明胶,能够保证大家吃的时候是安全的。”

  记者了解,林晓光所称“水洗、离子交换”等环节往往是使用盐酸或硫酸脱除碎皮料中的碱性物质,如检索专利信息,则不难找到诸如“制革下脚料三清皮酸法制胶”等工艺的注册专利。

  从制革和明胶生产工艺流程可以看出,入口下肚的食用明胶、药用明胶原料至少要经过工业有害物硫化钠及酸类物质处理。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食用明胶使用制革厂经硫化碱处理过的二层皮、三清皮为原料,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问题,书面或口头采访业内人士,甚至亲自参与、组织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的专业人士时,却无法得到“不会存在风险”的明确答复。

  截至发稿,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没有得到国家轻工业三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负责人黄雅钦的置评。“在获得北京化工大学宣传和保卫部门的允许之前,我不能接受媒体采访。”黄雅钦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国家轻工业三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化工大学有机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药用明胶(QB2354-2005)”的起草单位,资料显示,黄雅钦本人还是“食用明胶新国标”的起草者之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兼新闻宣传办)的相关负责人同样没有明确给出答案。风险交流部罗晓静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复的邮件称,“针对此内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有明确口径。”并附加了该局官网的两条链接。

  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点开链接后,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加强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监管整治工作”(2014年3月6日发布)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持续加大明胶及明胶原料产品监管力度”(2014年3月16日发布)两份文件中,并未找到针对记者提问的明确答复。

  与此同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研究员钟凯及明胶业内的数位专家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不便回答这一问题。“这个问题,我不方便回答。”

  唯有一家针对食品安全的社会专业组织明确给出了答复:“存在安全风险”。

   啄木鸟食品安全服务中心负责人陈亚楠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食用明胶的原料经工业原料处理,肯定存在安全风险。” 啄木鸟食品安全中心是国内第一家专注于食品安全的公益组织,经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登记注册。

  事实上,为确保食用、药用明胶的安全,明胶标准中规定了的检测方法及内容,如重金属铬的检测。

  在制革工艺中,鞣制后皮革及碎料往往含有对人体有害的铬,所以食用明胶相关标准中明确禁止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废料,行业内人士通常称这种废料为“蓝湿皮”,它的学名为“蓝矾皮”。

  但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资深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即使使用蓝湿皮生产食用明胶也可达标,只需加入10%的硫酸多洗几遍即可去除其中的重金属铬。”该人士进一步质疑:“如果只检验明胶成品是否合格,而不重视原料,是不是从粪便中提取出的符合标准的东西也可以食用呢?”

  广东省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侯晓东、李婷2011年发表于《食品研究与开发》杂志的《潮州市食用明胶产品中铬含量的调查结果分析》一文指出:“按照现行的GB6783-94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中皮食用明胶A级(≤1.0mg/kg)的要求,抽查样品中铬含量合格率仅为25.9%;即使按照皮食用明胶B、C级(≤2.0 mg/kg)的要求,铬项目的合格率也仅仅为40.7%,还达不到所抽查产品的1/2。其中铬含量超过50.0 mg/kg的占抽查产品总数的1/3,最高的达256.8mg/kg。”

  而欧盟对食用明胶原料的规定十分谨慎,即只有屠宰厂的新鲜动物皮才可用来制作食用明胶。

  欧盟第853/2004决议将食用明胶作为动物来源食品进行管制,该决议规定,胶原质指根据本规章的要求从动物的骨头、兽皮、皮肤、腱中分离的以蛋白质为基础的产品,而“本规章”规定的动物来源场所只包括屠宰厂、肉类分割厂等,并未包含诸如制革厂。

  标准背后企业利益隐现

  明胶行业、国家标准均有企业的身影。

  事实上,各标准存在模糊规定的始作俑者是中国明胶协会。据悉,该协会中的大部分会员单位恰恰是明胶生产企业。

  1994年颁布实施的“食用明胶老国标”中并未对食用明胶的原料是否可以使用制革厂下脚料二层皮、三清皮做出明确规定,而当时各地卫生部门一律不允许使用猪三清、毛边皮、牛二层生产食用明胶。

  但2004年颁布实施的“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却加入了可以使用毛边皮、二层皮、三清皮的内容。中国明胶协会正是该规范的起草者之一。

   根据2004年9月《明胶科学与技术》刊发的题目为“皮明胶生产和经营单位座谈会在京召开”的通讯报道记载,“针对此次各地卫生部门检查中,猪三清、毛边皮、牛二层一律不允许生产食用明胶的问题,大家强烈呼吁,希望协会能打报告给卫生部……允许企业使用猪三清、毛边皮、牛二层生产食用明胶……为尽快落实此事,各单位经过协商,根据本企业的能力,资助提供金额不等的经费……包括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在内,组成一个专门工作小组,着手开展工作。”此文章的撰写者为中国明胶协会秘书处。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北京化工大学不仅是上述“专门工作小组”成员,而且还是“药用明胶(QB2354-2005)”及“新国标”的起草者之一。

  除行业规范有企业参与制定外,几乎所有的行业、国家标准均有企业的身影。

  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药用明胶(QB2354-2005)”参与起草的企业有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平阳县三明食品添加剂厂等7家之多。

  “食用明胶老国标”的起草单位是常德市明胶研究所,虽名为研究所,但其实为常德市明胶厂,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曾国爱、夏志远均供职于常德市明胶厂,该厂已于2013年进入破产流程。

  食用明胶行业标准QB/T4087-2010的参与起草企业有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明胶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起草单位也主要是明胶制造企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在央视报道后,经工业有害物处理过的二层皮、三清皮目前以几百元/吨的价格大量销售至山东省,而“食用明胶新国标”将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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