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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福记、燕南春、再回首等标称品牌白酒被检出不合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1227  更新时间:2014/6/12 8:22:5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公布了流通环节白酒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周福记、燕南春、再回首、双花、蘇譽等标称品牌商品上不合格名单。

     近期,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黑龙江、山西、河南、安徽、江西、湖北、江苏、四川、贵州14个省市30家企业生产的30个批次白酒进行了抽样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酒精度、总酸、总酯、甲醇、氰化物、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三氯蔗糖等指标。经检测,5个批次白酒不合格,主要问题为总酯、酒精度、甜蜜素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了解,白酒中总酯的含量及它们相互之间的配比对白酒的质量及香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次抽检中发现,标称北京名都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2%VOL周福记陈酿酒(500mL/瓶2013.07.09)、标称河北燕南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2%vol燕南春酒(450ml/瓶2010/05/26)、标称辽宁省葫芦岛市玉鑫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再回首42%vol黑土二锅头酒(3.8L/桶2011.09.18)、标称宿迁市洋河镇国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蘇譽42%vol家酒(480mL/瓶2012/09/16),总酯项目不合格。

     工商部门表示,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不合格白酒,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一律停止销售。

     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不合格的白酒名单

食品名称

标称商标

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

被抽样检验经营者

42%VOL周福记陈酿酒

周福记

北京名都酒业有限公司

500mL/

2013.07.09

总酯 (g/L)

1.50 

1.43

天津市乐易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

42%vol燕南春酒

燕南春

河北燕南春酒业有限公司

450ml/

2010/05/26

总酯 (g/L)

1.50 

1.14

天津市乐易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

42%vol黑土二锅头酒

再回首

辽宁省葫芦岛市玉鑫酿酒有限公司

3.8L/

2011.09.18

酒精度  %vol

 42±1.0

36.6

天津市武清区英根副食超市

总酯 (g/L)

1.50 

0.69

42%vol关东坊酒

双花

黑龙江双城市双花酒业有限公司

450ml/

11/06/02

酒精度  %vol

 42±1.0

39.4

天津市武清区百户宜百货超市

甜蜜素(g/kg

不得检出

0.05

42%vol家酒

蘇譽

宿迁市洋河镇国御酒业有限公司

480mL/

2012/09/16

总酯 (g/L)

2.00

1.15

天津市武清区景宁副食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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