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宣贯会在京召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点击数565  更新时间:2014/8/8 8:21:0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2014年8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召开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宣贯会。来自80多家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经销商的2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出台背景、政策要求,明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实施管理,同时,介绍了列入《目录》的车型和企业的条件和要求,以及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操作程序等。

  2014年7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宣贯会议要求,汽车企业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条件和要求,做好《目录》的申报工作,切实抓好产品质量,把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加强监管,适时组织开展《目录》车型专项检查,并将建立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推广情况公示制度。

  会议强调,将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适时修订、调整列入《目录》车型的条件,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进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