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机动车“六年免检”不等于“不检” | |
作者:韩方方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444 更新时间:2014/9/1 14:43:3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
|
机动车“六年免检”政策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众多车主对此满怀期盼,但是还有不少人对新政细则一知半解,甚至有些误解,提出了诸如“新车是否可以6年后再去检验”、“旧车9月1日在车管所登记后,是否就能享受6年免检”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只要是2010年9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车辆都可享受免检政策。 青海省西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陈新平为记者解读了机动车“六年免检”政策的细则。陈新平说,所谓的“免检”实际是“免上线检测”,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不用检验”,而是省去了“上线检测”这一项。虽然说不用到机动车检测机构上线检测,但是6年内,车主仍然要按照以往的要求,每两年到辖区的车辆管理所或者交警大队、中队,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另外,并不是所有车型都适用于这项政策。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范围。同时,在新车登记注册后6年之内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车辆,购买新车后连续4年没有参加注册登记的车辆以及2010年9月1日之前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都不能享受这项免检政策。 目前,西宁市交警部门已经开始机动车“六年免检”工作的相关部署。9月1日之后,需要领取检验合格标志的车主,可以到辖区的车辆管理所或者交警大队、中队提交强制保险车船使用税的相关证明,并接受对车辆的违法相关记录的行为处理,之后,辖区车辆管理所或者交警大队、中队将直接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同时在行驶证上签注两年有效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有效记录。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