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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行业标准10月3日起开始实施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查询网 点击数1064 更新时间:2014/9/11 8:21:32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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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查询网:近日,水利部批准发布了水利行业标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标准编号SL666-2014)(以下简称《导则》),自2014年10月3日起开始实施。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是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的依据,防御工作的行动指南。2005年11月,国家防办印发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依据编制大纲,全国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2058个县及所辖乡、村都编制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在近年山洪灾害防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及预案应用情况,国家防办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导则》。《导则》共10章和1个附录,包括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预案编制、审批和发布的机构及职责,预案报批、备案和发布的程序等内容。《导则》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国山洪灾害防治区内县、乡、村及企事业单位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提高基层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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