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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井与气压沉箱施工规范》近日召开送审稿审查会议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 点击数1124 更新时间:2014/9/24 8:21:0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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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沉井与气压沉箱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完成送审稿。 《规范》送审稿审查会议于2014年6月19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地基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姚涛博士出席会议,对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成立了以张雁研究员为主任委员、杨斌研究员、张建民教授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规范》编制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规范》编制组对编制过程、主要技术内容、建议的强制性条文以及重点审查内容等的汇报,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规范》送审资料齐全,送审稿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要求,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技术内容与现行相关标准协调。 二、审查委员会对《规范》送审稿主要修改意见及建议如下: 三、建议将《规范》送审稿第5.1.7条、第5.1.11条、第5.3.3条、第5.5.4条、第5.5.5条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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