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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点击数1325 更新时间:2014/9/30 8:15:49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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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从山西醋产业协会了解到,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山西老陈醋国家标准,与现行的标准相比有了较大的调整。一是新标准具有了一定的甄别真假山西老陈醋的指标。二是将现行的山西老陈醋标准的五项指标增加到十项,新增加的五项指标集中体现了山西老陈醋特有的属性特征。比如,新增加的PH值规定为3.6~3.9,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山西老陈醋的传统工艺,将大曲用量加到62.5%以上,并且生产的老陈醋要经过夏伏晒、冬捞冰后才能达到。该指标还杜绝外加非传统工艺生产的任何醋酸,是甄别真假山西老陈醋的重要指标。按照PH值的要求,山西老陈醋的总酸必须达到6度及以上,这样山西老陈醋就做到了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取消保质期,可以久放不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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