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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息标准化“点睛”司法公开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查询网  点击数339  更新时间:2015/1/23 8:14:5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国家标准查询网:要搞好司法信息标准化,必须通过信息技术装备硬件配套和培养法官执法办案的信息化思维来实现。

  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务网站改版暨诉讼服务网开通活动上强调,要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建设阳光司法窗口,便利人民群众诉讼。  

  置身信息爆炸的年代,司法无法置身事外作壁上观,应积极作为抓好信息标准化的内涵式建设,主动把握司法信息传播权,科学、准确、及时地向社会传递公众关心的司法热点与焦点,公开、透明地向公众传导法治公平正义。

  法院为深化司法公开,力推案件审判流程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案件执行流程公开,全方位引入公众对法官执法办案监督。为实现这一图景,离不开信息标准化作为基础支撑,要搞好司法信息标准化,就必须通过信息技术装备硬件配套和培养法官执法办案的信息化思维,“双管齐下”来实现。

  打牢信息技术装备基础,为司法公开积聚“硬实力”。从信息标准化角度看,全国多数法院仍以自建、自营、自维网站对本辖区司法案件在陈旧老化且封闭的局域网内实行静态的数据管理,除当前进行的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外,当事人无法通过智能终端同步看到案件的其他相关数据;立案、审判、执行、人事等行政化混同管理,导致挤占立案、审判、执行流程资源,无法适应审判流程和执行流程司法公开,也不符合科学管理规范要求。笔者建议,法院系统应以此次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结合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在各高院建立法院数据集中中心,各中、基层法院选择定制的客户端,对法院司法数据进行集中动态管理,对人事、审判分类管理,设计“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扁平化的个性审判界面,并严格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信息标准优化流程节点,这样既能优化流程的科学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又能满足公众对司法公开的多样需求。

  树立执法办案信息标准化思维,为司法公开蓄积“软实力”。技术装备从来就是为人服务的,司法公开纵然需要技术装备做基础,更需要执法办案的法官同时牢固树立信息标准化思维,毕竟法官才是执法办案的第一手信息掌控者。这就需要法官不仅一手要抓好执法办案,而且另一手还必须抓好案件信息标准化的网上同步推进;某种程度上讲,信息标准化思维只有与程序思维、证据意识等互镶嵌,才能确保法官执法办案达到“严格司法”和“司法公开”的标准和要求。

  深化司法改革高潮迭起,司法公开点面联动、渐次铺开。法院在信息爆炸时代应主动亮剑,通过打牢技术装备基础和树立执法办案的信息标准化思维,做到、做实、做好司法信息标准化,用实际行动让民众在司法公开中感受法治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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