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国家能源局公布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点击数414  更新时间:2015/1/27 8:14:14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1月23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了《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打造原料路线适合国情、产业布局合理、转化技术先进、市场规范有序、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生物柴油产业。

政策目标是为了构建适合我国资源特点,以废弃油脂为主,木(草)本非食用油料为辅的可持续原料供应体系。发展废弃油脂生物柴油产业的省份建成比较完善的废弃油脂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初步建立能源作(植)物油料供应模式;探索优化微藻养殖及油脂提取工艺,实现微藻生物柴油技术突破。

政策要求,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必须配套建设完善可靠的原料供应体系。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废弃油脂供应方案,重点与省级生物柴油产业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取得经营许可的废弃油脂供应单位签订中长期合同或协议,明确废弃油脂来源、数量。以油料能源植物为原料的,应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原料种植基地。

政策还要求,生物柴油产品收率(以可转化物计)达到90%以上,吨生物柴油产品耗甲醇不高于125千克、新鲜水不高于0.35立方米、综合能耗不高于150千克标准煤;副产甘油须回收、分离与纯化;“三废”达标排放。2年内仍达不到要求的生物柴油生产装置,应予以淘汰

产业政策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广使用生物柴油。鼓励汽车、船舶生产企业及相关研究机构优化柴油发动机系统设计,充分发挥生物柴油调合燃料的动力、节能与环保特性。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