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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阶段汽柴油国标将制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查询网 点击数1136 更新时间:2015/5/11 9:10:48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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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查询网: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将抓紧启动第六阶段汽、柴油国家(国VI)标准制订工作,力争2016年年底颁布,并于2019年实施。 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国将参考国际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加快油品标准制修订步伐,完善标准体系。2015年6月底前发布新的普通柴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尽快发布第五阶段车用乙醇汽油标准(E10)、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及生物柴油调合燃料(B5)标准。尽快修订出台船用燃料油强制性国家标准,力争2015年年底前发布。 方案明确,2016年1月1日起,东部地区11个省市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东部地区重点城市供应与国I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17年7月1日,全国全面供应国IV标准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IV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全国供应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普通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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