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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7月10日起正式实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点击数1009  更新时间:2015/7/14 8:28:3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深圳晚报讯 近日,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该规定自7月10日起实施。规定表明,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将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定。

  据了解,“纯电动乘用车”主要包括纯电动和增程式(具备外接充电功能的串联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新建企业可生产纯电动乘用车,不能生产任何以内燃机为驱动动力的汽车产品。

  业内人士分析,此规定的出台表明政府针对汽车对环境污染问题非常重视,也显示出政府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力度。相信在下半年,车市将会迎来新能源汽车抢购热潮,限购城市车牌摇号新能源车废标率高企的情况将会逆转。有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市民可以加紧购车规划,以免出现燃油车一牌难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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