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标准网 点击数1233 更新时间:2015/8/12 8:09:3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环办函[2015]119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HJ/T82-2001)。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该修订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修订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5年8月2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张 朔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电子邮箱:biaozhun@mep.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7月22日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