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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药监局抽检4类食品 44批次样品 2批次样品不合格
作者:记者 刘晓宇…  文章来源:中国吉林网(长春)  点击数466  更新时间:2015/11/3 10:41:21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中国吉林网讯: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昨日,省食药监局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二十三期)进行公示。省食药监局8月抽检4类食品44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乳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全部合格;食糖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50%;蔬菜及其制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7%。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食糖不合格样品1批次:长春市鸿利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中色值超标;蔬菜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延吉市草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拌沙参中山梨酸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2个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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