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吉林省食药监局抽检6类食品108批次样品 不合格样品3批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点击数799  更新时间:2015/12/23 5:24:08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2015年11月30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二十七期)进行公示,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抽检6类食品10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豆类及豆制品7批次,蜂产品10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20批次,水果及其制品8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调味品5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5.88%。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吉林省杞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馅王 鲜浓型中检出铅超标;吉林省长春大胜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料、煨肉料中检出铅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1个(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