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上海疫区牛肉案:以“火腿”名义走私 号称“和牛”高价出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标准查询网  点击数218  更新时间:2016/2/23 8:14:00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国家标准查询网:2015年10月、11月,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下称市检三分院)向法院连续起诉9名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犯罪嫌疑人。这起案件辗转5个国家,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涉及多名外籍人士,并由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一时备受社会关注。近日,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陆锋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办案情形。
 
    特大案件归哪儿管?
 
    日本为疯牛病和口蹄疫疫区,自2001年起,我国就明令禁止从日本进口牛肉。然而从2014年10月起,上海市公安机关、海关缉私局相继接到举报,从日本进口的牛肉以“和牛”“神户牛肉”的名义,在一些高档酒店公开高价出售。对此,公安机关、海关机关立即联合着手侦查。经侦查发现:几名日籍犯罪嫌疑人经预谋后安排杨某等人将来自日本疫区的牛肉非法走私进口至上海,分别交由犯罪嫌疑人寺田(日本籍)、徐某等人非法销售。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证据收集难、案件定性争议大,上海市检察院经研究,在与市公安、法院、司法、海关等5部门会签案件管辖的规定中明确,对于重大跨区域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由2014年底新成立的市检三分院集中管辖。于是公安机关根据新的案件管辖规定,主动将案件向市检三分院通报。该院高度重视,将案件层层上报至最高检,并立即组织骨干力量成立办案组。该院侦监处负责人带领办案人员先后赶到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海关缉私局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疫区牛肉从哪儿来?
 
    既然我国禁止从疫区进口牛肉,那么这些牛肉是怎么进入上海的呢?检察官陆锋告诉记者,为了避开我国禁令,犯罪嫌疑人先将牛肉从日本出口到没有禁令的柬埔寨,再在泰国、老挝等地进行中转,从云南运进我国边境,最终以“火腿”名义空运到上海,分别交由犯罪嫌疑人寺田、徐某等人进行非法销售。
 
    2015年4月,市检三分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在前期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基础上,很快就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1人不批准逮捕,后被公安机关作取保候审处理。
 
    2015年7月,此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至市检三分院审查起诉。
 
    缺少的5斤牛肉去哪儿了?
 
    由于该案办案难度较大、涉及许多专业知识,市检三分院专门邀请上海社科院和食药监管部门的2名专家来院开展研讨。在专家的帮助下,办案检察官从牛肉的纹理、雪花密度、加工方式等角度进行识别,为准确把握案件打下基础。
 
    本案中,被扣押的涉案牛肉多达13吨,而当陆锋在逐一比对、核实数量时,却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扣押数量比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少了5斤。差距看似微小,但他并没有掉以轻心。
 
    为使证据更加确实充分,陆锋再次来到零下18度的冷库,清点核实牛肉数量,再经认真调查,确认缺少的5斤牛肉是执法机关提供检测使用的。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认定,2013年8月至2015年3月,寺田伙同陈某将疫区牛肉予以接运、仓储,并分别销售给他人,总计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603万余元;徐某销售疫区牛肉金额达235万余元;顾某在明知非法销售的情况下,仍提供冷库帮助非法贮存。
 
    目前,该案尚未开庭,但陆锋已经做好了打场硬仗的准备。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