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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药监局抽检4类食品84批次 不合格2批次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点击数287  更新时间:2016/4/5 9:52:54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31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6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4类食品8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26-2005)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指标,检出酒类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信息为:标称开发区顺德鸿生态美食广场生产的散称石头烤馍(发酵面制品)(2015-12-01),检出不得使用的铝残留量;标称竹溪县兵营德贵小作坊生产的散称散装白酒(2015-10-20),检出不得使用的糖精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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