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湖北将出台《集贸市场公平秤配备和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 |
作者:刘曲 张雪燕… 文章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点击数606 更新时间:2016/5/19 9:54:38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据介绍,2015年以来,湖北省质监局对全省1273个集贸市场在用的116963台电子秤进行了强制检定,检定合格率为95.8%;处理投诉举报191件,查处计量作弊违法案件66件。此外,省质监局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主办者实行“统一配置、统一维修、统一检定、统一轮换”的四统一管理模式,减少计量作弊行为发生。目前,武汉、襄阳、宜昌等3个试点城市的36个集贸市场3800多台电子秤实现了四统一。 发布会上,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民生计量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中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诸多方面。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对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4个方面60类117种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均须接受质监部门的周期检定,检定合格后粘贴检定合格证,未按照规定申请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如果去医院看病,可以看看血压计、X光机、心电图仪等医用计量设备是否粘贴了检定合格标识且在有效期内,如果未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您有权拒绝检验,并向质监部门投诉。去市场购物,也可观察电子秤是否粘贴了检定合格标志且在有效期内,如果没有可拨打12365向质监督部门投诉。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