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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环境容量设“气质标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光明网  点击数307  更新时间:2016/5/23 4:44:41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新华社济南5月20日专电记者20日从山东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该省将严格实施环境容量控制制度,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且连续三个月同比恶化的区域,实行涉气建设项目环保限批。

    山东省20日发布的《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规定,到2017年,山东要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的目标。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杰说,其间山东将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制定实施差别化准入政策。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合理预留“清风廊道”。根据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人口密度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对全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同时,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产业布局优化,到2017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山东确立了空气质量逐年改善的刚性约束机制,目前已先后19次对相关区域实行限批,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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