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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12批次食品不合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点击数491  更新时间:2016/8/4 10:06:19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本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等8类食品62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2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其中,肉及肉制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果及其制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水产制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5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及粮食制品7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0批次,调味品82批次,饮料8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浙江、福建、山东、湖北、云南、陕西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上海、浙江、福建、湖北、云南、陕西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及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并应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行政区域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工作。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彻查。查处情况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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