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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层住宅可容纳担架 电梯“体型”定标准
作者:记者 黄永东…  文章来源:郑州日报(郑州)  点击数293  更新时间:2016/11/14 9:42:37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本报讯:记者13日从郑州市建委获悉,《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近日通过专家评审,提出可容纳担架电梯应优先选用2100mm(深) 1100mm(宽)的轿厢。

  据悉,考虑到高层住宅日益增多和患病居民急救时所需,市政府根据市规划部门建议,决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全市7层及以上或住宅入户口层楼面距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米的新建住宅,每个住宅单位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电梯;12层至18层的新建住宅,鼓励每个住宅单元设置两台以上电梯,其中一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电梯,如每个住宅单元设置一台电梯时,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电梯;19层及以上的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应设置不少于两台的电梯,其中一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电梯。

  按照市政府要求,由市建委组织对新建住宅设置电梯制定相应规范和标准。今年11月1日召开的评审会上,评审专家一致同意通过《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

  记者获悉,这个设计导则规定了可容纳担架电梯轿厢的尺寸及井道的尺寸。电梯应优先选用2100mm(深) 1100mm(宽)的轿厢;受条件限制时,可选用1500mm(深) 1600mm(宽)的轿厢。导则同时规定,超高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的井道尺寸应适当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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