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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部分金店饰品"身份证"不合格 仍用"千足金"标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台海网(厦门)  点击数299  更新时间:2017/4/18 10:02:26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榕街头金店首饰仍在用“千足金”标签。

  台海网4月18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近日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调查新店、鼓山镇、东街口、中亭街等地多家金店发现,标志不规范问题仍较普遍,如臆造贵金属名称、缺少中文标志、使用已作废饰品名称等。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工作人员调查发现,有的金店18K金吊坠缺少中文标志标成“G750吊坠”,银925耳饰标成“纯银耳饰S925”,18K金钻石戒指标成“AU750白金钻石戒指”。

  “贵金属首饰正规名称没有纯银的说法,另外,白金一般指铂金而不是K金。还有的金饰品仍在用‘千足金’和‘万足金’等已明确禁用的标签。”省宝玉石协会专家说,去年5月4日起,新国标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正式实施,“千足金”“千足铂金”“万足金”等都是违规的,遇到这样的首饰,市民可向质监或工商部门举报。

  按规定,珠宝首饰的印记应包括厂家代号、材料、纯度以及镶钻首饰主钻石的质量。省宝玉石协会调查却发现,部分商家的首饰印记未标注厂家代号,大多数商家的镶钻首饰印记未标注镶嵌物的材质及重量,少数商家的首饰无任何印记且没有包含相关内容的标志。

  福建省宝玉石协会还发现,部分金店存在价格标注虚高再打折的现象。

  针对上述乱象,福建省宝玉石协会及相关部门已指导金店经营者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督促他们按国标整改。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贵重首饰时,应选择标志明确、票据齐全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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