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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斑马线”认定可参考闯红灯标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江西日报 点击数537 更新时间:2017/7/19 9:01:34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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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南昌市交管局于15日正式启动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并接受群众举报。当天10时,南昌市抚河路某段,一辆机动车路过斑马线路口时,未减速礼让行人,成为首个被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记录。该车驾驶员将受到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南昌市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启动电子警察抓拍以来,单个路口抓拍记录最高达211起,群众通过手机举报的线索达到105起。 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认定标准,该局违法记录审核民警表示,需注意以下方面。“机动车行驶到斑马线前,一般会先看见菱形的道路标识,这意味着该减速了。然后,车辆途经路口时,应关注信号灯,以及斑马线两侧行人。若行人已进入斑马线区域,而车身还在停车等候区,就应停车礼让。”该民警告诉记者,驾驶员可参考“闯红灯”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把斑马线上的行人视作“信号灯”。 关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是否还须礼让”的问题,连日来引起大家热议。该局有关人士表示,行人闯红灯行为已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对此情况,机动车不礼让不算违法,但驾驶员还需保证行驶过程中行人的安全。 据了解,电子抓拍系统在抓拍到违法记录后24小时内,信息会发送给相关审核平台,审核人员审核、认定车辆的违法行为后,再传至违法记录平台,并将记录推送至违法驾驶员的手机。如果驾驶员对认定有异议,可到相关交警大队复议。 据介绍,该局将在更多路口安装抓拍设备,驾驶员请保持礼让意识,营造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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