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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局关于4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6期)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点击数724  更新时间:2017/11/3 12:06:49  文章录入:hguang8379  责任编辑:hguang8379

  黑龙江省局关于4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6期) 2017年11月02日 发布

  (黑食药监应急〔2017〕330号)

  经哈尔滨市药品检验所等3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的标示生产企业、药品品名和生产批号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1020的葛根(饮片)、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1101的夏枯草(饮片)、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401的半夏、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310的炒酸枣仁。不合格项目为性状(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特此通告。

  附件:4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日

  附件 4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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