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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标准的编写方法(二)
作者:本站原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46  更新时间:2009/12/2 9:42:27  文章录入:wml197  责任编辑:wml197

三、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编写方法
  信息分类就是根据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将信息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建立起一定的分类系统的排列顺序,以便于管理和使用信息。
  信息编码就是将某些事物或概念赋予一定规律性的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与处理的符号,这种符号就是代码,有时简称“码”
  代码的种类很多,顺序码是一种最简单最常用的代码,它把顺序的自然数或字母赋予编码对象是一种特殊的顺序码,它将顺序码分为若干段(系列),并与编码对象的分段一一对应,赋予一定的顺序码。如GB 4657《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就代用了三为数字的系列顺序码。
  层次码常用于线分类体系。GB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就是采用于三层四位数字的层次码。
  无论哪种代码都应具备以下六个特征:
  a、唯一性:即每一个编码对象仅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表示一个编码对象(事物或概念)。
  b、合理性:代码结构要与分类体系相适应。
  c、可扩充性:须留有适当的后备容量,以便以后不断扩充。
  d、简单性:结构应尽量简单,代码长度尽量短一些。
  e、适用性:要尽可能反映编码对象的特点,有助记忆,便于填写。
  f、规范性:在一个代码标准中,代码的类型机构及编码格式必须统一。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正文部分,一般按分类原则,编码方法、分类与代码表、代码表索引顺序依次编写。GB7026《标准化工作导则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编写规定》详细地对其作了明确规定。现简叙如下:
  1、分类原则
  分类原则就是给出代码标准的分类依据和它所采用的分类方法。根据GB 7027《标准化工作导则 信息分类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规定,代码标准的分类原则为下列五项:
  a、科学原则:就是要选择编码对象最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为分类的基础和依据。
  b、系统原则:就是将选定的事物、概念的属性和特征按一定排列顺序予以系统化并形成一个合理的科学分类体。
  c、可扩延原则:通常应设置收容类目,以便保证增加新的事物或概念时不敢于打乱已建立的分类体系,同时也可为下级信息管理系统在本分类体系基础上进行延拓细化创造条件。
  d、兼容原则:即要与有关标准协调一致。
  e、综合使用原则:即在满足系统总任务、总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系统内各有关单位的实际需要。
  分类方法基本上是两种:线分类法和面分类法。
  线分类法也称层段分类法,它是将初始的分类对象按所选定的若干个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成相应的若干个层级的类目并排成一个有层次的逐渐展开的分类体系。如GB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分代码》就是采用了线分类法。这种分类方法具有层次性好、使用方便的优点。
  面分类是将选定的分类对象若干个属性或特征视为若干个面,没个面又可分成许多彼此独立的若干个类目,使用时可根据需要将这些“面”中的类目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复合类目。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具有较大的弹性,一个“面”内类目的改变不会影响其它的“面”适应性强,可根据需要组成任何类目,便于计算机处理信息,此外,还易于添加和修改类目。
  当代码标准内容较简单或无需分类时,“分类原则”章可省略。
  2、编码方法
  这一章应阐明代码标准所采用的代码类型、代码结构以及编码方法。当代码结构较复杂时,还适当举例说明。
  当代码较长需要检验时,应说明代码校验的方法,以保证其正确性。校验码是根据原有的代码,通过预先确定的某种数学算法而获得的。
  当带有校验码的代码输入时,计算机就会用同样的数算法按输入的代码数字计算校验码。并与输入的校验码通过比较,如一致则表示代码输入正确,否则就不正确,自动报警提示录入人员。
  3、分类与代码表
  该章是代码标准的主体,它由代码类目名称、说明注释组成栏目的表格,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栏目,如GB 2260、GB 4754等代码,名称二个栏目。
  1)编写代码的要求
  设计代码应按GB 7027及其它有关规定。编写时应做到:
  a、正确,易认、易读,注意避免混淆和误解。如在一个标准中要避免音、形相似的代码符号同时出现;
  b、选用顺序码时,代码要等长,上下要对齐,如用001-999,不可用1-999;
  c、代码较长时可分成小段,分段的分割符号可用“-”或空格,以便于人们读写;
  d、书写形式要一致。如编写字母码时,常统一用大写字母,不能大写、小写字母同时出现;
  e、编写数字型代码时,收容类目的代码用末位数为“9”的代码。
  2)编写类目名称的要求
  编写类目名称的要求:
  a、选用的词或词组用能确切地全面地反映该类目的全部内容和含义;
  b、选用的词或词组力求简短、精炼;
  c、类目名称应尽用同一种形式组成;
  d、类目说明应选用现行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术语。
  3)编写说明栏的要求
  说明栏亦称注释栏。它是易混淆的或具体有特殊定义的类目名称作一说明,以便使用者正确理解类目内容及其使用范围。编写时要求:
  a、尽量简短、扼要;
  b、指出易混淆的类目名称的内容和范围;
  c、但某一类目的名称有多种叫法时,应指出其词义词;
  当无需说明时,该栏可省略当说明内容很多时亦喀另行汇编。
  4、代码表索引
  当代码较多,为便于机器和人的检索应编写代码表格索引。
  编写代码表索引可用以下两种形式中一种:
  a、按类目名称的字母顺序编写索引;
  b、按有关其它排序关系编写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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