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今明两年我国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一亿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点击数2271  更新时间:2010/3/26 9:45:13  文章录入:user10  责任编辑:user10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负责人透露,工信部将加大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力度,2010年至2011年,共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约一亿吨,任务十分艰巨。

    据悉,为推动钢铁工业健康发展,国家将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按照“调结构、上水平”要求,将工作重点放在调整结构上。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严格控制钢铁产量,压缩产品库存,以销定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严格项目核准,近期不再审核任何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严禁借淘汰落后产能之名自行建设钢铁项目,支持现有企业以等量或超量淘汰落后产能为前提进行技术改造。

    该负责人还表示,工信部将结合产业升级要求及各地区实际,向有关部门提出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淘汰2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2010~2011年,共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约一亿吨,任务十分艰巨。

    据悉,近期工信部将下发通知,将淘汰落后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导和督促各地区认真贯彻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任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