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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被撞报废安全气囊未弹出 厂商称碰撞力不够
作者:伍洲奇 何金燕  文章来源:大江网  点击数507  更新时间:2010/3/26 16:58:53  文章录入:user1  责任编辑:hguang8379

 

被撞报废的别克商务车(法制周报资料图)

    厂商态度怠慢消费者质疑安全气囊起爆条件

    驾驶别克商务汽车出差,司机犯困与迎面驶来的货车高速相撞,导致别克商务汽车完全报废。然而,让车主马莉惊讶的是:汽车在每小时108千米的碰撞下报废,安全气囊竟然没有弹出,经多次与别克厂商联系,仅仅得到经销商“碰撞力度不够”的口头答复。对于别克厂商的怠慢态度,车主马莉在对别克厂商感到愤怒的同时,提出质疑——安全气囊到底在什么条件下才能起爆?

    出差途中发生车祸

    马莉说她至今心有余悸。

    2009年8月10日,马莉乘坐别克商务车到新疆出差,当行驶到库尔勒某路段的时候,因司机犯困打瞌睡,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高速迎面相撞,别克商务车几乎完全报废,司机受伤;大货车则没有太大损失,随后,对方向马女士赔偿了9500元钱了事。

    马莉回忆说,她当时忙于处理事故后的赔偿事宜,无暇关注汽车的自身问题。事后,马莉在旁观者惊讶的讨论中,才惊讶地发现:汽车在高速碰撞下,驾驶室和副驾驶室的安全气囊均未弹出。(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这下马女士生气了,花近30万元购置这辆轿车,看重的就是安全性能,别克商务车配备驾驶室和副驾驶室两个安全气囊,可是与大货车高速迎面相撞,两个安全气囊竟然都未弹出。

    车主马莉称除了发生严重的事故导致汽车报废外,更让她痛心的是别克厂商冷漠的处理态度。

    事故发生后,马莉称意识到安全气囊的问题后,当即与别克厂商联系,但是,别克公司方并未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查看事故现场。随后,马莉多次拨打别克总部的电话,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事情很多,你们就不要再找了,没用。”最后,别克厂商不得已,才安排她去别克当地的经销商咨询。

    随后,马莉和同车人员将汽车残骸拖到别克汽车新疆当地的经销商处。马莉回忆说,别克经销商几乎是没怎么听她的陈述,只是简单的看了看汽车残骸,就表示,“不是正面碰撞,撞击力度不够。”

    马莉很气愤,她认为别克经销商根本就没有查看现场,也没有进行任何检测,就迅速得出“厂商无任何责任”的结论。

    检测车速为108迈

    汽车报废,司机受伤,厂商冷漠,面对这一连串问题,马莉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向别克厂商讨个说法。

    随后,新疆库尔勒当地的交警部门应马莉的要求,申请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009年8月25日,中信司法鉴定中心得出结论,并向委托单位出具了《物证鉴定书》。

    鉴定书的检测及结论显示:粤B-KB53?号车(马莉的车)左前角受损,左侧轴距减少,接触宽度170cm,深度180cm,新A-630鬃号车(迎面撞上的车)右后轮无气压,右侧后桥位移,左侧油漆有擦刮印痕,由两车受损部位可确定粤B-KB53?号车左前角与新A-630鬃号车左侧碰撞接触。(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粤B-KB53?号车与新A-630鬃号车碰撞接触点纵向位置在粤B-KB53?号车右前轮以西3.8m,横向位置在现场路面南侧路边以北3.2m位置处;同时得出结论,粤B-KB53?号车事发前行驶速度为108km/h。

    面对这样一个结论,马莉再次困惑了:发生碰撞时,她所驾驶的别克商务车宽达1.7米碰上了对面的大货车,这难道还是厂商可以免责的“不是正面碰撞”?所谓的正面碰撞,难道必须是整车在车身正面零度角碰撞才算正面碰撞?难道汽车局部位置,以10?角碰撞,都不能达到安全气囊弹出条件?何况撞击时的速度高达108km/h。

    专家称“一定角度可致气囊弹出”

    3月23日,本报记者拨打了别克汽车客服热线“800-820-2020”,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将安排相关负责人联系记者。

    随后,别克公司方负责人任先生告诉记者,事故中,安全气囊是否爆开取决于碰撞发生时车辆气囊系统的状况、车辆与被撞物体之间的相对速度、碰撞角度、碰撞双方的碰撞部位、碰撞双方的的物理形状和变形能力等因素。因此,事故后的车辆损坏情况,人员受伤情况和车辆修理费用并非气囊是否爆开的科学依据。

    任先生还告诉记者,安全气囊的爆开是与多方面因素有关的,简单的靠是否爆开不能判断一个车辆或者该车上所装的安全气囊系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事故发生时,气囊的工作状态是正常的,而因为碰撞角度、碰撞部位等原因没有达到气囊控制单元所要求的气囊起爆标准致使气囊不弹出,则属于正常情况。因此事故后的车辆损坏情况,人员受伤情况和车辆修理费用并非气囊是否爆开的科学依据。(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任先生建议由别克公司进行技术鉴定,或双方共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对于车辆气囊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商议处理情况,如客户对此不认可,建议客户走司法途径解决。

    对汽车安全气囊弹出的条件,《法制周报》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一业内专家表示,的确如别克厂商所言,汽车安全气囊弹出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

    该专家指出,轻微的碰撞不会导致安全气囊弹出。一般说来,车辆以50公里时速撞向刚性墙壁或刚性障碍物,安全气囊就会弹出,有些品牌的汽车标注安全气囊弹出的速度条件仅仅为30公里/小时;同时,正面碰撞也是安全气囊弹出的必要条件,只有在车辆正面一定角度范围内,才是打开安全气囊的有效碰撞范围。例如:桑塔纳2000在车身正面左右各30?以内,受到重创就会打开安全气囊。

    需要强调的是,系好安全带是安全气囊发挥保护作用的一个重要条件。而本报记者更要提醒的是,安全驾驶才是规避风险的不二法门,配备再安全的保护装置,疏忽大意同样可能酿成大祸。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显示:2009年,中国汽车市场共召回56次,涉及车辆135.5万辆,其中因安全气囊设计问题召回的就有9715辆。河北、天津、辽宁、江苏、江西、四川等六省市消费者协会(消委会)已于2009年10月14日,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

    2009年1月17日晚,上海的杜先生驾驶奇瑞瑞虎车发生意外事故,不幸身亡。据调查,当时正副驾驶位置的安全气囊一个都没打开。(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奇瑞方的初步结论是:车辆主要撞击方向与正前方明显存在着一定的角度差异。本次事故中气囊未起爆,是因为达不到气囊的起爆条件。

    越来越多消费者对安全气囊的担忧也揭示出:由于没有安全气囊国家标准,导致气囊质量合格与否没有统一判定依据,一些汽车厂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动辄就拿“撞击角度不对或力度不够”来推卸责任,这种解释目前已经成为汽车厂家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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