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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进口食品出问题 收货人将被“责令召回”
作者:张春红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  点击数275  更新时间:2010/7/13 15:50:19  文章录入:user3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很多市民会在生活中发现,越来越多的进口食品开始进入沈阳市场,例如日本的“优の良品”几乎在沈阳很多超市与大型购物中心都设有专柜,一些专卖进口食品的街边小店也开始增多。这些进口食品如果出问题怎么办?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近期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公布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公众收集意见,截至日期是本月16日。征求意见稿分总则与6个章节。其最明显之处是,如果食品有安全问题,收货人也要负起召回责任。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个办法有望于年内正式施行。

    据了解,责令召回是指行政机关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产品而不采取召回措施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作出要求企业召回产品的行为。以往,对于国内食品,食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可以追踪溯源,但对国外食品,如果是在境外被查出问题,国内获悉后有关部门只有采取主动封存处理一种方式,一般并不要求企业召回,因而可以说,对于食品生产商与收货人还没有更有效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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