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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灯合格不及四成 节省电费还不够更换灯管的
作者:张小舟,许忠德  文章来源:安徽法制报  点击数1798  更新时间:2006/8/21 9:29:22  文章录入:wangfang  责任编辑:wangfang

 

  8月15日,安徽省质监局公布了今年第二季度对安徽省合肥、安庆两市的节能灯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结果显示,目前,市场上热销的一些节能灯虽然价格低廉,但多数采用卤素粉灯管,光效并不能达标,节能效果也差,使用不久就会出现灯管发暗现象,有的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者在使用这类节能灯由于经常损坏,导致节省的电费还不够更换灯管的。

  今年第二季度,安徽省质监局在合肥、安庆两市的生产、流通领域,共抽取30组节能灯样品,样品涉及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安徽、福建等省市的27家企业。抽查人员根据《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节能灯)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样品的标志、启动性能、灯功率、功率因数、初始光效/光通量、谐波含量、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潮湿处理后的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产品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30组样品仅有12组合格,不合格率达60%。

  抽查发现,除了节能灯的光效、节能、耐用度不合格外,一些节能灯的机械强度、功率偏差问题也较为突出,有些企业为了提高售价故意将小功率灯标志功率提高,导致与额定功率相差甚远,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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