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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应“赶尽杀绝”
作者:深圳商报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点击数1465  更新时间:2006/8/21 9:31:45  文章录入:wangfang  责任编辑:wangfang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宣布“明奋”牌精选烤鱼片等13种食品质量不合格,责令其停止销售。其中,北京古平新海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永兆泰食品有限公司两家北京食品企业登上黑榜。

  不合格食品危及市民的身体健康,有关部门发现后及时将其“赶”下架,不允许它们销售,的确是大快人心。但在报道中我们只是看到该市食品安全办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
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一个疑虑也随之产生:那些下架的不合格食品被“赶”到哪里去了?

  我们知道,食品不像其他的工业产品,一般的消费品如果不合格,可以返回厂里修理,甚至回炉重做。食品已经成型,合格就可以继续食用,不合格就不能再让消费者吃。因此,对于那些不合格的食品,不但要把它们赶下架,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销毁。如果有关部门只是把它们赶下架,求得个“眼不见心不烦”,那么,今天这些不合格的食品被“赶”下架,明天就可能被不法商人拿到别的地方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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