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晨报消息,由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上报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从7月30日起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上进入了公示期。国家版权局的工作人员透露,8月8日之后,国家版权局已经将此标准正式对外公告。也就是说,现在,这条收费标准已经开始生效。 据了解,此次收费的目标十分广泛,包括网吧、网络、视频点播、交通工具、非营利性局域网、音像制品出租等领域。本次收费是继两年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针对KTV收取音乐版权费之后,维护版权的又一次“大手笔”。
●版权维护,收费标准咋定? 根据影著协上报的收费标准,将电影根据国内票房以及影片制作成本分为5大类,分别是大于等于2亿元的为一类影片;大于等于1亿元小于2亿元的为二类影片;大于等于5000万元小于1亿元的为三类影片;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5000万元的为四类影片;小于1000万元的为五类影片。 对于收费行业及标准,则显得差距巨大。收费最高的是网络:第一类影片,距首映两年内的,基本使用费下限为10万元/部年,其后每年递减20%,至12000元/部年不再递减。而收费最低的则属音像出租行业,每年每个出租点统收电影作品出租权使用费200元。此外,对于每年影片覆盖范围超过10000架次的航空交通,一类影片每年收费2.5~5万元;每年影片覆盖范围超过5000航次的海运交通,一类影片每年收费10000~11000元。最常用的长途汽车,则是采用统一收费标准,每年收费365元~500元。
●版权收费,先拿网吧、长途客运开刀! 随着收费范围的越扩越大,不少网友表示,支持版权维护的同时,收费更显不正当。 沈阳某客运公司负责人于先生表示,“我自己花钱买影碟播放,凭什么还要交费。我们公司50多辆长途大客,如果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到500元的话,每年就得交18250元到25000元,这也不是一个小数字。” 长沙某网吧负责人表示,网吧每台电脑上安装了专业的电影服务器,并每年向电影服务器供应商交1500元。“这就相当于网吧播放的电影已经是交纳版权费之后的电影,如果再收电影使用费,就等于一种服务收了两次费用。”此收费太不合理,如果有收费依据且有国家的许可,才会考虑! 国内知名航空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如果出台了相关规定,并通过民航局下达到各航空公司,“我们就会去坚决地执行。” 而消费者则认为:如此收费,网吧肯定会将版权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价值没有统一的网吧收费标准,届时“网吧乱收费”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质疑也好,版权成本转嫁也罢,由于这种前提性的定位失误,我们一遍遍吃着免费午餐不能自拔,甚至残羹冷炙已经堆积为滋生盗版的沃土。对电影版权的收费标准,大家也实在找不出让人信服的拒绝理由。 纵使每个大佬都乐意称“这是一个互联网的免费时代”,但他们又从何处支撑生存呢?如今,“用户付费”已经成为被人津津乐道的互联网盈利模式,放到版权保护上,再应该不过。可是,如果没有受公众认可的标准存在,那标准的公平性、有序性将得以丧失。如果这样相信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也许,该是时候下药诊治了。秩序需要改变,既然社会缺乏自制力,那强制性标准的出台就成为社会的关注。希望此标准不仅仅只是文本,能和实际结合起来,唯有社会意识的转变,才是版权维护最根本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