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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第四次修订药品和化妆品条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点击数985  更新时间:2010/8/31 9:46:49  文章录入:user3  责任编辑:hguang8379

 

    近日,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颁布了2010年《药品和化妆品条例》(第四修订版)  G.S.R. 426 (E)。该条例对1945年《药品和化妆品条例》第129条第XIII部分:化妆品的进口进行了修改,并于2011年4月1日生效。

    新条例对进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注册、标签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1.进口化妆品要求符合附表S和附表Q中的规定及其他质量和安全标准;

    2.进口化妆品要求向指定部门进行注册,注册可由生产商、其授权的代理商、进口商、生产商授权的印度子公司进行;

    3.进口化妆品要求符合??证书号,以及注册证书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

    4.原产国禁止生产、销售或分配的化妆品不允许以相同名称或其他名称进口至印度,除了用作实验、测试或分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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