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以善代刑”诚可取,标准价更高 | |
作者:小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183 更新时间:2010/9/6 17:43:45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user2 | |
|
|
据9月4日《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盐城某高校在校生李花因经济窘迫偷了宿舍好友的银行卡,取走2000元。事后,她到派出所投案。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根据新实施的 《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暂行规定》,做出半年考察期内只要学习上“一科不挂”,定期参加公益活动,遵纪守法,考察期满后,可不予起诉的决定。 常言道:法理不外乎人情,“以善代刑”显得无可厚非,但也有质疑者:一位律师认为,作为一种法律救济制度,现行法律只是规定,对情节轻微、不需要作出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可不予起诉,但并未对“附条件不起诉”本身做出明文界定,检察机关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这是“硬伤”。更有人忧虑,“以善代刑”弄不好会被人钻空子,特别是为有权有钱的人打开“脱罪”的潘多拉魔盒,甚至可能会滋生腐败。 国家标准频道认为,公众的质疑和忧虑并非多余。如果任何人都知道“以善代刑”的相关法规,大家都找准这条法律漏洞,而去做相应的在“以善代刑”范围内的错事,那这个社会又如何确保安定和谐呢?如果我们的执法部门对违法者所犯事件的把关不严,轻易的放行任何一个违法者,那么法律的威严又何在?长时间这样,必然导致执法者有法不依,甚至为了图个方便而去模糊违法者的违法严重程度,到那时,法律条文岂不是成了门面摆设?所以“以善代刑”的标准必须制定,不能含糊其辞,哪怕是一个细枝末节,我们的国家部门都要严格审查,这样才能保证“以善代刑”政策的出台不至于让善于打擦边球的人钻了空子。 对于当前的社会,我们鼓励“以善代刑”,因为这样才会号召更多的人去担起社会的责任,共同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但是,我们更要认识到“以善代刑”的危害以及由此滋生的各种社会问题,从法律上将其规范化,让执法部门有据可依,时刻警示相关部门把握好一个标准,这样才能让“以善代刑”健康有效的施行下去。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