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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会堂宴会用油”系误导
作者:袁粮钢 李志跃…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数393  更新时间:2010/9/9 16:05:41  文章录入:user10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深圳罗湖区消委会近日通报国庆中秋节前市场部分食品抽检结果,部分食用油和腐乳含损害人体健康物质,属不合格产品,区市场监管局已对不合理食品进行了下架销毁处理。

  据介绍,今年7月至9月,该会协同有关部门采用现场随机购买方式,对辖区大中型超市、小型零售店、农批市场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抽检,130批次预包装食品中确定126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7%,其中食用植物油合格率94%,腐乳合格率95%,粮食加工品合格率100%。有关人员介绍,不合格食品中,花生油、玉米油、菜籽油分别有1批次脂肪酸组成不符合要求,可能掺杂价格较低油脂,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利益。1批次腐乳中含有防腐剂山梨酸,长期食用会破坏人体肠道正常菌群的平衡。

  此次抽检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发现部分大米和食用油在商标标注方面存在问题,如某些大米的包装上印有“东北大米”、“泰国香米”等字样,但生产地标注的却是广东汕头。另有一牌子花生油的外包装上印有“人民大会堂宴会用油”的标识,国家工商总局曾严禁以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广告,因此该广告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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