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行业提示:大豆进口速度放缓须关注 | |
作者:徐月静 杨卫海… 文章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点击数564 更新时间:2010/9/10 10:02:07 文章录入:user3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据了解,自今年5月份以来,我国大豆进口速度放缓。以黄岛口岸为例,今年1~8月,黄岛口岸共进口大豆67批次、重量7.65万吨,同比分别减少15.2%和17.6%。该67批次大豆以集装箱方式装运,进口全部集中在1~4月,5月份以来尚无进口,进口速度明显放缓。 大豆进口速度放缓的主要原因包括:进口大豆大量“压港”,从今年初开始,进口大豆的数量随其价格的走低而不断攀升,到港的进口大豆货船数量明显增多,使港口出现了接卸货能力紧张、货船滞留港口等情况;豆粕、豆油价格双双下降,4月份以来国内豆粕、豆油价格开始下降,对依靠压榨豆油后再将豆粕出售的油脂企业,豆油与豆粕价格下降使油厂陷入亏损状态。 针对大豆进口放缓的态势,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外贸企业:要密切关注南北美洲大豆的产量及国际大豆价格,及时了解国际及国内大豆期货市场,避免盲目进口,减小进口风险;要转变发展思路,依靠科技创新,开拓大豆下游产品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对大豆的深加工,增加大豆加工的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企业在签订进口大豆合同时,应详细列明检验检疫相关条款。目前进口大豆对外签订的部分合同中检验检疫条款要求不明确,品质条款只对含油量、水分、杂质等进行要求,口岸检验检疫中一旦发现疫病疫情实施检疫处理时,无法对供货方进行有效责任追究。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