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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提高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作者:张 晨…  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数1313  更新时间:2010/9/19 14:18:46  文章录入:user10  责任编辑:hguang8379

 

    9月16日,扬州市“蓝天工程”行动方案初步确定,今后5年,该市对空气质量的管理将执行比“蓝天指数”更高的评价标准,争取通过进一步治理,获得更多的“非灰霾天”。

    去年,扬州市区空气质量良好级别天数,也就是常说的“蓝天指数”,达到了339天,创造了近年来的最优纪录,全省领先。但很多市民反映,尽管“蓝天指数”创下新高,但是他们见到蓝天的天数却远比这一数字少,很多时候,环保部门当天宣布的监测结果是“空气质量优良”,他们看到的却是灰蒙蒙的灰霾天。

    扬州环保局污控处负责人解释,其实空气质量优良天即“蓝天指数”和灰霾天气,分属两个不同的评价体系,而公众希望得到的“看得见的蓝天”,实际上要采用灰霾天的测定标准来评价才更准确。

    根据扬州市的“蓝天行动”,今后5年,该市将向更多“非灰霾天”发起冲击。环保部门经过分析发现,目前引发灰霾天的祸首是汽车尾气、扬尘和工业废气。今年起,扬州市将对市区机动车严格执行尾气排放标准,禁止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同时推广使用国Ⅲ排放标准公交车,每年新增、更新达到国Ⅲ标准公交车不少于公交车总量的10%。此外,扬州市将划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时须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实施报监制度,年底前中心城区要求报监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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