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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出台首个热计量价格标准
作者:郎秋红  文章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910  更新时间:2010/10/19 12:46:12  文章录入:user3  责任编辑:hguang8379

 

  已经安装热表的长春居民,今年有望实现“按需供热”。据了解,长春市今年出台了首个热计量收费办法,这也意味着长春市供热计量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长春市作为国家最早实行热计量收费的试点城市之一,由于种种原因,热计量收费办法迟迟没有出台,使得供热计量设施形同虚设。今年供暖期开始之前,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春市市政公用局联合制定了居民住宅供热计量试行价格,决定试行两部制热价,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基本热价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计量热价按计量装置读数收取。全额热价=基本热价×供热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居民基本热价为17.40元/㎡,计量热价为0.77元/kwh。

  一些已经安装了热计量表的居民表示,有了热计量收费标准,可以按需取热,不仅节能,还能节约取暖费用。不过,也有一些供热企业担心,由于现有热源储备能力不足,很难达到用户“想热就热、想要多热就有多热”的效果,而且实行热计量后运行成本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很难估计。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相关人士表示,这一价格今年属于试运行,长春市将根据运行情况进一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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