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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关于动物副产品的新规则2011年实施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点击数1155 更新时间:2010/10/20 13:34:59 文章录入:user3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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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2日,欧盟成员国常设委员会的食物链及动物健康部门(SCoFCAH)批准一系列关于动物副产品的新实施规则。预计这些新规则将会简化管理和减少行政负担,同时保持现有的人类和动物的健康保护高水平。 动物的副产品是指不用于人类消费的动物源材料,如用于喂养饲养动物的动物脂肪和奶粉、用于皮革生产的皮革和兽皮和用于诊断工具的血液。 按照条例(EC)No 1069/2009,欧洲议会和理事会规定一套如何根据动物副产品构成的健康风险对动物副产品进行分类的方法。该条例确定收集、运输、处理、使用或出售动物副产品的方法。 新规则将于2011年3月4日实施。该规定将豁免已包装宠物食品、生物柴油、生皮鞣制和其他属于兽医管理的产品,因为这些产品的潜在健康风险可以通过适当的处理减弱。这将使对动物副产品的监控重点集中在健康风险;对血液部分(来自动物的酶和组织)的用药和诊断而产生的经济行为的管理负担也将降低。 新规则允许用于研究和开发的任何种类动物副产品的进口,也将促进动物副产品饲养受保护物种。这应有助于受保护物种改变其自然喂养方式,以防止疾病的传播,从而加强了欧盟的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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