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发展改革委等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955 更新时间:2010/11/12 10:01:4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需要侧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战略,日前,发展改革委、电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这是继2004年发改委联合电监会印发《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意见》后,我国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面又一个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办法》确定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定义,明确了电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即发改委负责全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电网企业是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重要的实施主体,自行开展工作并为其他各方提供便利条件。在此基础上,《办法》提出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十六项管理措施和激励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提出的十六项措施中,既包含定性的措施,也包括部分定量措施,如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的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以及电网企业的电力负荷监测能力等,这些量化指标的规定大大增加了《办法》的可操作性,将大大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