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标准咨询,,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标标准,标准服务,标准信息,标准代译 标准频道已成为国际互联网上最大的标准咨询服务门户网站,提供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全方位咨询服务。网站在为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的同时,坚持以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努力发展成为标准信息服务提供商,开发独具特色的信息处理方案和信息增值产品,为用户提供从数据、信息到实际生产贸易活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推动标准化的可持续性发展。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安徽规范整改行为明确验收标准 | |
作者:许 玲 李 辉 郭 明…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点击数1085 更新时间:2010/11/16 14:09:03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
|
《办法》规定,核查范围限定为抽查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范围。核查内容为国家监督抽查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整改:质量问题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该种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法定代表人向全体职工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查明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对有关责任进行处理;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不准继续出厂;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参加质监部门组织的不合格企业厂长(经理)学习(培训)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接受质监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和产品质量的复查检验。 《办法》明确指出,整改验收工作分成两个环节,即整改复查和产品复查检验,两者都合格,整改验收结论是合格;否则,有一项不合格,则整改验收结论不合格。安徽省质监局还设计提出了20款的考核要求。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