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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建议(下) | |
作者:中国工业报 文章来源:中国工业报 点击数805 更新时间:2010/12/27 13:54:01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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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研究报告》系列连载之十五 T10电动汽车共同行动建议 ——T10企业是汽车行业技术进步的主体,应从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包容不同的技术路线,积极引领和主导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 ——T10企业应全力推进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发展,掌握电池、电机等关键系统及零部件工程化技术;积极研发纯电动汽车,创造条件并局部应用,达到占领技术制高点的目的。 ——T10企业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推进中,在开放条件下,采用以我为主、创新发展的战略。 为此,T10企业应尽快确定共同行动计划,以促进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1.建立国家级电动汽车产业联盟———联盟目标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集中财力、智力攻关,密切结合产学研,形成强大合力,加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共同促进产业链形成,推动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化快速稳步科学发展。 近期目标是整合联盟内部优势资源,针对电动汽车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结合各种技术产业特点,通过多种商业合作模式,组建专项技术攻关项目组或成立合资公司,在3~5年内突破关键技术,降低零部件成本,并实现电动汽车批量化生产和商业化应用。 中期目标是在5~10年内进一步优化产品性能,降低零部件成本,提高产品可靠性和耐久性,完成相对完善的系列车型研发及生产平台建设,形成较完整的电动汽车产业链,搭建国内先进水平的电动汽车公共服务平台。 长期目标是在10~15年内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动汽车自主品牌系列产品,形成可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具有竞争力的电动汽车产品的核心能力,创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及零部件品牌,使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联盟的构建模式以T10企业为主体,联合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及科研院所,能源与电力等相关部门,官产学研结合,共同组建中国电动汽车产业联盟。 根据电动汽车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识别T10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共同行动计划,联合申报国家科研攻关项目,通过成员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及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协作攻关。 第二,联合制定电动汽车标准。 以T10企业为主导,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服务产业为宗旨,实现标准制定与产业化发展相协调,加快行业标准制定、带动企业标准制定、推进国家标准规划。 第三,促进我国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基础原材料和电力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和生产自主化。 采取多种商业化合作模式,共同支持和参与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的具体研究开发工作,寻找最有潜力的研发和生产单位,共同投资,促进其市场化、产业化,形成完整的整车配套能力。 第四,联合共建电动汽车试验检测中心。 争取政府支持,以现有国家级检测中心为基础,完善电动汽车检测能力,建成电动汽车公共试验中心,重点开展电动汽车整车性能及关键零部件性能试验、研究测试和认证等工作。 第五,联合引领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程,积极参与示范运行活动。 通过T10企业有效协作与联合,促进示范运行规范推广。通过示范运行考核,促进产品质量、产能建设和服务体系的整体优化,特别是提高产品可靠性和耐久性。 ——联盟的保障措施建立有效的组织体系,确定适当的工作模式;建立有效的沟通平台,保障成员之间沟通良好;建立专家决策体系和高效的运行机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建立足够数额的专项资金,保障联盟正常运转。 2.联合推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化主要包括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动力电池系统的产业化推进推进目标:通过联合投资,建成3~5个年产10亿Ah以上的锂电池生产企业,形成为T10企业及行业电动汽车企业的配套能力。 商业模式:建议采用两种商业模式。模式一:由T10企业联合投资,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相当的资金投入(占1/2),吸收现有国内优势的电池厂,组建车用动力电池生产公司。模式二:参考“联合电子”模式,引进国外先进的电池技术,联合投资,开展电池业务;中方控股,其中国家投入占1/3,其余由T10企业联合投入。 ——驱动电机系统的产业化推进推进目标:通过联合投资,建成3~5个年产10万台以上的电机生产企业(含永磁电机、交流异步电机等类型的企业),形成为T10企业及行业企业电动汽车的配套能力。 商业模式:由T10企业联合投资,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相当的资金投入(占1/3以上),吸收现有国内优势的电机研发和生产企业,组建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生产公司。 ——整车控制器的产业化推进推进目标:通过联合投资,建成2~3个的年产15万台(套)以上的整车控制器硬件生产企业,形成为T10企业及行业电动汽车企业的配套能力。 商业模式:由T10企业联合投资,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相当的资金投入(占1/3以上),吸收国内现有电子控制器优势生产企业,组建自主化公司。 ——电动附件的产业化推进推进目标:基于现有企业,通过联合投资,培养2~3个年产30万台(套)以上的电动附件生产企业(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电动助力、电动水泵、电动油泵、电动空气压缩机等),形成为T10企业及行业电动汽车企业的配套能力。 商业模式:由T10企业联合投资,由联盟内的优势企业牵头,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相当的资金投入(占1/3以上),加快对现有企业的技术攻关与技术升级。 ——IGBT模块的产业化推进推进目标:通过联合投资,建成2~3个年产100万套以上的IGBT模块生产企业,形成车用电机控制器配套能力。 ——整车共性技术项目项目一:混合动力汽车机电耦合系统。 研究目标为在3~5年内,以T10传动系统的产业体系为基础,开展机电耦合装置结构方案和控制技术研究,在集成化、工程化设计方面进行突破,自主开发出满足整车要求的产品。 研究模式为由T10优势的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3,其他自筹。 项目二:自动变速箱。 研究目标为在3~5年内,以T10传动系统的产业体系为基础,自主开发满足整车要求的高效自动变速箱产品,包括AMT、CVT、DSG等。 项目三:电动附件。 研究目标为在3~5年内,以T10的供应商体系为基础,开发满足整车要求的系列化电动附件,如电动转向泵/机、电动水泵、电动真空泵、电动空气压缩机以及电动空调压缩机等。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汽车配件企业牵头,T10企业积极参与。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3,其他自筹。 ——关键零部件技术项目一: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其管理系统。 研究目标为在3~5年内,结合整车企业产品开发计划,开发满足整车要求的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重点研究提高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的一致性、可靠性、寿命及控制技术。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动力电池企业牵头,T10企业及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2,其他自筹。 项目二:高性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研究目标为在2~3年内,开发出满足整车应用要求、机电一体化高度集成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驱动电机系统系列产品。 项目三:车用IGBT。 研究目标为研制IGBT芯片,完全掌握模块结构设计、封装技术,实现研发自主化。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IGBT企业牵头,T10企业积极参与,整合电力电子行业优势力量,通过创新研发实现技术突破。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2/3,其他自筹。 项目四: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正极材料企业牵头,联合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产学研结合,共同完成开发。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2,其他自筹。 项目五:锂离子动力电池隔膜材料。 研究目标为在3~5年内,结合动力电池企业产品开发计划,开发适合车用动力电池的锂离子电池隔膜材料,重点研究隔膜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产业化技术。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隔膜材料企业牵头,联合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产学研结合,共同完成开发。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2,其他自筹。 项目六:电动汽车整车控制器。 研究目标为在2~3年内,完成适用于电动汽车的通用型整车控制器工程化与产品化设计,通过考核试验,实现产品定型。 研究模式为由优势的电子控制器企业牵头,T10企业积极参与,整合电子行业优势力量,通过创新研发实现技术突破。有关经费由国家投入1/3,其他自筹。 4.完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加强电动汽车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开展研究生产的主要企业为主体,联合制定电动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检测和试验验证标准,完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 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设立以T10企业为核心的电动汽车标准制定特别工作组(或调整现有的全国汽标委电动汽车分标委),主导电动汽车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5.联合共建电动汽车试验检测中心 ——建设目标在现有国家级检测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试验规范和方法,完善试验手段和相应检测能力,开展试验活动,为T10提供服务。 ——组建模式T10企业共同投资,国家资助,在现有国家机构增加投资,补充电动汽车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检测手段,形成完整的检测能力。 6.联合引领示范推广工程——成立T10企业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工程项目组,开展有关工作。 ——积极参与制定示范运行的布局与工作计划,联合提出规范示范运行的评价方法,共同监控示范运行活动。 ——积极参与示范推广活动。不断推出新的产品,降低成本,针对示范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改进设计,为产品批量生产做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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