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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小家电类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公示稿(2011年2月10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点击数641  更新时间:2011/2/11 9:42:06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我市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中不合格商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标志及说明不合格

    主要问题是不合格样品的使用说明书未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明示相关的内容。

    2、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

    国家标准规定:器具在额定电压且在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对其额定输入功率的偏离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有些商品的输入功率与其标注的额定输入功率的偏差相差甚远。

    3、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

    主要表现在导线的横截面积偏低,不能满足载流能力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极易过热,从而使电源线的绝缘热熔,有发生触电及着火的危险。

    4、接地措施不合格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电源线连接不当,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如果器具的接地导线意外受力,将导致接地导线先拉断,致使商品失去接地保护。

    5、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

    该项目的检测是为保证使用者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因为供电系统的意外而造成使用者的人身伤害,因此就要求产品的结构和可触及部件的防护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即“对加强绝缘的器具或结构应能承受3750V~电压1分钟,不发生击穿”的要求。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2月10日

    附:家用电器不合格商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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