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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婴房、小猪班纳等品牌童鞋不合格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金在线  点击数321  更新时间:2011/2/17 15:24:47  文章录入:user2  责任编辑:hguang8379

  

    据中消协网站公布的《中消协发布儿童鞋比较试验报告》称,本次比较试验以适合3周岁至14周岁儿童穿着的儿童鞋为主要对象,共购买18家企业生产的儿童鞋样品19个,包括耐克NIKE、阿迪达斯adidas、安踏、Angel sky空中天使、斯奶纳Sinaina、Dor Dor Hourse、明璐、miffy米菲、MoonStar月星等品牌。其中儿童皮鞋样品11个,儿童运动鞋样品8个,购买地点在北京大中型商场、专卖店,样品中基本包括了市场上销售量较大、品牌知名度较高的儿童鞋品牌,所有样品均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于2010年9—11月期间以普通消费者身份随机购买。

    中国经济网报道,本次比较试验委托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进行检测。检测依据:QB/T2880-2007《儿童皮鞋》、GB/T15107-2005《旅游鞋》、QB/T 2673-2004《鞋类产品标识》、GB/T22930-2008《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以及《儿童鞋商品比对试验实施方案》。检测项目:标识、剥离强度、耐磨性能、耐折性能、外底硬度、勾心硬度、异味、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皮革中Cr(VI)-六价铬、皮革中可萃取重金属(砷、镉、铅)含量。检测结果详见儿童皮鞋或儿童运动鞋商品结果一览表。

    此次比较试验儿童鞋19个样品,涉及的安全性指标如游离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皮革中Cr(VI)-六价铬、皮革中可萃取重金属(砷、镉、铅),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镉对环境有潜在危险。镉及其化合物是致癌物,可引发癌症。砷及其化合物被用于杀虫剂、灭草剂等。此次比较试验上述物质均为未检出。本次比较试验中,含致癌芳香胺(4-氨基联苯,对二氨基联苯,4-氯邻甲苯胺,2-萘胺)或怀疑为致癌物(其它)也均为未检出。物理性能指标剥离强度和耐磨性能也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全部检测项目符合标准要求的10个,有不符合项的9个,其中标识不符合4个;耐折性能不符合5个;外底硬度不符合2个;勾心硬度不符合1个;异味不符合4个。主要问题如下:

    一、4家企业存在标识不合格问题。QB/T2673-2004《鞋类产品标识》已经实施6年,此次比较试验标识不合格的样品4个,主要是未标注中国鞋号或鞋帮材料标注不全等问题。中国鞋号是以脚长为基础,以mm为单位标注的,等同于国际标准。东莞市小猪班纳服饰有限公司的小猪班纳、苏州市金童美贸易有限公司的morgan milo摩根及麦洛、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的Roberta di Camerino、青岛月星鞋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MoonStar月星等4家企业存在标识问题,主要是未标注中国鞋号或未标注用材。

    二、5家企业存在耐折性能较差问题。耐折性能是表征成鞋鞋底是否容易断裂、帮面材料是否容易出现裂面、裂浆和帮底屈挠部位是否容易开胶的指标,耐折性能不合格的童鞋在穿着过程中最常发生的问题是鞋底断裂、帮面开裂或帮底屈挠部位开胶等问题。此次比较试验耐折性能不符合主要是折后帮底(底墙)开胶现象,说明鞋子屈挠部位的粘合有问题。耐折性能不符合的样品是:广州浩轩鞋业有限公司的Angel sky空中天使、青岛月星鞋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MoonStar月星、北京阳光彩虹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Dor Dor Horse、南京明璐鞋业有限公司的明璐、东莞市小猪班纳服饰有限公司的小猪班纳。

    三、3家企业存在鞋底硬度或勾心硬度问题。儿童鞋鞋底要有适当的硬度和厚度,太硬太厚的鞋底不利于鞋底的弯折,但过软的鞋底不能支撑脚掌,易使儿童产生疲劳感。此次比较试验外底硬度指标,仅有一个样品指标偏低。外底硬度存在问题的样品是北京阳光彩虹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Dor Dor Horse、上海睿宝鞋业有限公司的ruibao睿宝。勾心硬度不符合的样品是南京明璐鞋业有限公司的明璐。

    四、异味问题。鞋类商品中散发出特殊气味,表明鞋子所用材料或在制作过程中使用有异味材料使人厌恶并有损人体的健康。按QB/T2880-2007《儿童皮鞋》标准规定,鞋类异味分为五级,1级是没有气味;2级是稍有气味,但不引人注意;3级是明显气味,但不令人讨厌;4级是强烈的、讨厌的气味;5级是非常强烈的讨厌气味;规定不大于2级为合格。此次比较试验异味较明显的样品4个,但均达到3级要求。异味较明显的样品分别是:南京明璐鞋业有限公司的明璐、苏州市金童美贸易有限公司的morgan milo摩根及麦洛、东正(福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的BETTYBOOP贝蒂、东莞市小猪班纳服饰有限公司的小猪班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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